为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凌海市政府食安办等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治理内容为:
1、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
2、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
3、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
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
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
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5、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市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口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标签标识和广告宣传应真实、不得含有虚假声称; 第三方平台经营者或者会场提供者不得为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平台;广告发布单位不得发布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欢迎广大群众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举报人相应物质奖励。
投诉举报电话:12331,12315。
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