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 宗 介 绍
中共凌海市委员会全宗介绍
(1949年──1997年)
一、立档单位历史概况:
中国共产党锦县委员会成立于1948年7月10日,县委地址设在锦县辖区大屯区松树嘴子(现属朝阳县),隶属热东地委。当时县委内设机构有: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群团部门有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锦县委员会、锦县妇女联合会。1948年10月16日,县委机关迁至锦州市东街(国民党统治时期的锦县政府旧址)由于不便于领导农村工作,在市内住了6天,便迁至锦州城北流水堡。县委在这里开办了土改干部培训班,培训了土改干部在全县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和建党、建政工作。1949年3月,县委机关搬迁到地理位置居中心,交通便利的大凌河旬子,隶属辽西省委,县委内设机构有县委秘书室(处)、组织部、宣传部,1950年增设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总支委员会和党训班,群团部门有青年团、妇联会,还增设了锦县工会(后改总工会)、中苏友好协会、文学艺术联合会。1954年辽西、辽东两省合并为辽宁省,县委的内部组织机构未变,县委隶属辽宁省委。1956年,增设锦县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和工商联合会。1956年至1958年,中共锦县委员会隶属于中共锦州地委,县委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生产合作部、财贸部、统战部、工业部、文教部、监委、党训班、机关党委。1959年党政合一,机构设置八大部:组织工作部、宣传工作部、政法公安部、生活福利部(工会、妇联、建设科、民政科四个单位合并)、文教卫生工作部、工业交通部、农林水利部、财贸粮食部、时间不长便撤销了,恢复原来建制和机构设置。1966年恢复中共锦州地委和锦州行政专员公署,中共锦县委仍归属地委领导。1968年3月成立锦县革命委员会,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下设一室三部即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和人民保卫部,不久被撤销,改为四大组:即办事组、政工组、生产指挥组和人民保卫组。1969年4月,成立了中共锦县整、建党领导小组,至1970年9月撤销,1970年9月2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会议通过,决定从1970年10月1日起,成立中国共产党锦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至1971年8月末撤销。1971年9月1日,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发(1971)66号文件批复,经锦县第六次党代表大会选举组成了中共锦县第六届委员会,1976年12月,县委根据省、市委通知精神,将县革委会办事组改为县委会办公室,宣传组改为县委宣传部,组织组改为县委组织部,1980年8月,农业办公室改为农村工作部。1981年县委内设机构增设了财贸工作部和工交基建部。1984年随着形势发展需要,县委机构内增设了五、四、三办公室,政法委和经打办,撤销了工交基建部和财贸工作部,县委内设主要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工部、经打办、政法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和整党办。1988年,撤销整党办、经打办、企业工委。1991年6月,党史办改称党研室。1993年11月,撤县变市,原中共锦县委改称中共凌海市委。1995年5月,政研室并入市委办公室。1996年8月,机要室升格为机要局。群团部门有市(县)总工会、团市(县)委,市(县)妇联、市(县)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共产党凌海市(锦县)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的地方组织,是由全市(县)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党的全市(县)领导机关。中共凌海(锦县)委的工作重点是领导全市(县)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领导全市(县)人民进行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本市(县)的实际情况,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工作。做好党的组织、宣传、纪检、政法和统战工作,发挥全市(县)党员在一切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国家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实行对市(县)总工会、共青团凌海市(锦县)委、凌海市(锦县)妇联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同党外群众密切合作,共同促进锦县的繁荣。 中共凌海市(锦县)委的历任市(县)委书记有:林肖硖(1948年至1949年);赵 奇(1950年至1952年);姜鲁军(1953年2月至1953年10月);孙玉勤(1953年12月至1966年); 张长龄(1966年至1968年);田树池(1968年至1971年);刘兴邦(1971年至1972年);滕元春(1972年至1977年6月);刘思兴(1977年6月至1983年);张炳乾(1983年至1984年1月);韩永山(1984年1月至1990年2月);韩中贵(1990年2月至1990年7月); 刘福成 (1990年7月至1992年12月);薜恒(1992年12月至1994年11月);刘孝斌(1994年12月至1997年11月);杨俊文(1997年11月至今)。副书记:韩中贵(1986年1月至1990年2月);傅庆山(1986年1月至1989年12月);赵伟明(1989年10月至1991年10月);卫明元(1989年12月至1997年11月);赵海林(1989年12月至1995年); 邴志刚 (1992年6月至1994年6月); 魏树生(1992年2月至1995年11月);王书忠(1994年12月至今);郭耀忠(1995年1月至今);陈砚田(1995年1月至今);王如法(1997年11月至今)。 秘书长:张喜廷(1994年1月至1995年1月); 翟福和(1995年6月至1997年11月)。
二、全宗简要历史
该全宗档案形成的时间是1949年至1997年,共有档案 2446 卷,其中永久档案1385卷,长期档案 1061卷。永久档案中,1949年14卷,1950年5卷,1951年8卷,1952年8卷, 1953年6卷,1954年18卷,1955年17卷,1956年24卷,1957年48卷,1958年226卷,1959年62卷,1960年78卷,1961年29卷,1962年22卷,1963年23卷,1964年49卷,1965年13卷,1966年1卷, 1967年3卷,1969年9卷,1970年7卷,1971年35卷,1972年23卷,1973年25卷,1974年22卷,1975年16卷,1977年33卷,1978年31卷, 1979年30卷, 1980年17卷,1981年22卷,1982年16卷,1983年18卷, 1984年25卷, 1985年22卷,1986年141卷,1987年72卷,1988年17卷,1989年20卷,1990年27卷,1991年32卷,1992年19卷, 1993年10卷, 1994年11卷,1995年19卷,1996年8卷,1997年4卷,长期档案中,1949年8卷,1950年3卷,1951年6卷,1952年8卷,1953年6卷,1954年9卷,1955年12卷,1956年15卷,1957年10卷,1958年24卷,1959年30卷,1960年15卷,1961年23卷,1962年27卷,1963年36卷,1964年25卷,1965年15卷,1966年17卷,1967年3卷,1968年6卷, 1969年11卷,1970年12卷,1971年18卷,1972年12卷, 1973年14卷, 1974年15卷,1975年20卷,1976年22卷,1977年19卷, 1978年36卷, 1979年26卷,1980年28卷,1981年25卷,1982年37卷, 1983年12卷, 1984年21卷,1985年54卷,1986年115卷,1987年63卷,1988年28卷, 1989年20卷,1990年26卷,1991年32卷,1992年28卷,1993年15卷,1994年25卷,1995年17卷,1996年3卷,1997年9卷。该全宗是按保管期限──年度──组织机构分类法进行组卷,从1959年开始由立档单位陆续移交我馆,内容比较齐全,整理状况很好,并按顺序排列,已编制了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及人名目录。
三、档案内容介绍
(一)永久档案(1949──1997)
1、市(县)委文件有:
(1)有关土改、抗美援朝、镇反肃反方面的调查统计表。(2)关于整党整社、 三反五反、整风、反右等方面的指示和总结报告。(3)历届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记录。(4)历届党代表大会的报告、决议。(5)县委主要领导人的讲话。(6)县委三级、四级干部会议文件。(7)县委向市委的请示报告及对下级的批复。(8)县委关于党员党籍处分的批复。(9)县委关于给受迫害的干部、群众平反昭雪的决定。
2、市(县)委办公室的文件有:
(1)关于调整县直机关成员和机构设置启用公章的通知。(2)关于处理信访机要工作的决定。(3)关于召开县委全委(扩大)会议的通知。
3、市(县)组织部的文件有:
(1)党员变动情况统计表
(2)历年的党组织和党员统计年报表
(3)关于干部任免、撤销、调动的决定
(4)组织部关于组织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
(5)关于干部处分、恢复公职和党籍的决定
4、市(县)委宣传部的文件有
(1)关于党史资料征集工作的规划、通知、总结报告
(2)关于锦县地区党的革命斗争活动回忆录。
(3)关于国际形势的报告
5、市(县)委统战部的文件:
(1)县委统战部关于统战工作的计划、总结。
(2)关于统战工作的报告、通知。
6、市(县)纪检委的文件:
(1)县纪检委关于组织处分决定
(2)关于全年工作的总结报告
7、农工部的文件:
(1)关于贯彻中央、省、市委有关农业方面的文件、落实生产责任制及经营管理的通知。
(2)关于改选党支部、干部职务任免的通知。
8、财贸部的文件
(1)关于商业、粮食、供销系统干部任职审批表
9、市(县)委政法委的文件
(1)关于政法工作的安排、总结、报告和第一、二战役公判大会的情况通报。
(2)关于在综合治理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表奖会的会议文件。
10、市(县)经打办的文件
(1)关于经打工作的安排、总结、报告。
11、市(县)整党办的文件
(1)关于韩永山、李振来同志在第二批整党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县整党办关于五大班子整党学习记录和有关整党工作的总结报告。
(二)长期档案(1949──1997)
1、中央、东北局、辽西省委、辽宁省委的文件
(1)中央、省委关于工农业、财贸和民政、文教卫生方面的决定、规定、指示、规划、办法。
(2)中央监委、省纪委关于监察纪律检查工作的规定、计划、报告、批复、通知。
(3)辽西省委、热东十八地委关于各项工作的规定、决定、指示、通知、通报。
(4)辽西省委秘书处、统战部、宣传部、组织部、纪检委关于各项工作的总结报告、计划、通知、通报。
(5)省、市委领导同志在各种会议上的讲话。
(6)锦州市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央文件、健全党的机构,改进文风、会风等 方面的规定、通知。
2、市(县)委的文件有:
(1)市(县)委关于各项工作的计划、总结、请示报告、通知。
(2)市(县)委组织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3)关于改选党委、基层支部、民主生活会、发展新党员、机关岗位责任制评功奖模,纪念“七一”活动情况报告等等。
(长期档案共1665卷,涉及内容较多,详见1号全宗第11─14号案卷目录)
(三)短期档案(1954──1997年)
(1)省委关于组织、宣传、统战、监察、农工、群团和机构设置、干部任免、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工作的(批转)报告、决定、计划、意见、通知。
(2)市委关于各项工作的决定、报告、通报、通知。
(3)市(县)委向市委的请示报告和县委各部委、群团、公社党委的请示与批复。
(4)市(县)直属单位党员负责干部会议简报等等 。
凌海市人民政府全宗介绍
(1948年──1997年)
一、立档单位历史概况
1945年8月15日, 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4日,冀、热、辽分局派徐志随先遣部队进入锦州,成立了中共辽西地委,同时成立了锦县政府,地址在锦州市东街伪县政府旧址,县政府内设机构有粮食局、公安局、县大队。1946年7月,随着解放区域扩大,热东地委派出赵文龙率武工队收复失地,建立了锦义联合县,县政府设在锦义联合县辖区第一区小西沟,十月迁徙苏家营子,1948年2月迁徙七道岭,同年6月迁徙巴图营子。锦州解放前夕,即1948年6月曾在朝阳一带设立了锦义联合县政府,地址在大屯区松树嘴子,设秘书室,有秘书和文书各1人, 负责处理政务工作,1948年9月底,锦义联合县政府迁到锦县班吉塔区郭大屯,1948年10月15日锦县人民获得解放,建立了锦县政府,第二天,县政府迁到锦州市东街国民党统治时期的锦县政府旧址,七天以后,又迁到锦州城北流水堡,1949年4月县政府机关迁到现在的县政府所在地──锦县大凌镇。1949年6月根据辽西省人民政府民字68号和第二十号命令,将锦县政府改为锦县人民政府,在县政府几次搬迁过程中,始终由秘书室直接处理政务工作。1954年辽西、辽东两省合并为辽宁省,1955年12月改县人民政府为县人民委员会,锦县人民委员会隶属于辽宁省人民委员会,其办公机构由原来的秘书室改为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处理政务工作。1956年至1958年锦县人民委员会隶属锦州专员公署。1958年市、地合并,锦县人民委员会隶属锦州市人民委员会,1966年恢复了锦州行政专员公署,锦县人民委员会仍归属专员公署领导。十年浩劫的“文革”初期,县政府及其办公室的领导机构,由于领导干部的靠边站,其职能作用也就自然消失了,1968年3月,锦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一室三部”即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和人民保卫部,但不久就撤销了,1968年6月改为四大组,即办事组、政工组、生产指挥组、人保组办事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若干人,负责处理革委会的政务工作,1972年革委会办事组改为锦县革委会办公室,粉碎“四人帮”以后,于1980年8月,正式撤销县革委会,县委、县政府及其所属的办公机构实行分设,锦县人民政府隶属于锦州市人民政府,根据省委指示,1980年8月,县人民政府设办公室,负责处理行政、事务工作,1993年11月,由于撤县变市,锦县人民政府更名为凌海市人民政府。
凌海市(锦县)人民政府是凌海市(锦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市(县)长、副市(县)长由市(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县)长主持市(县)人民政府工作,副市(县)长协助市(县)长分管各方面工作,市(县)人民政府直属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局长由市(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组成市(县)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地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编制和执行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保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任免、考核、培训、奖惩属于市(县)人民政府管理范围内的行政工作人员,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以及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和行使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它职权,市(县)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凌海市(锦县)人民政府历任的县长有:
锦县人民政府
(1949年10月至1954年4月)
县长:段沛然(1949年10月至1951年1月)
孙玉勤(1952年11月至1953年10月)
郭鸿儒(1953年11月至1954年12月)
锦县人民委员会
(1955年1月至1966年5月)
县长:郭鸿儒(1955年1月至1959年5月)
王秀令(1959年5月至1960年10月)
王贵明(1960年10月至1962年7月)
朱殿勤(1962年7月至1965年7月)
李炳炎(1965年12月至1967年8月)
锦县革命委员会
(1968年3月至1980年8月)
主任:田树池(1968年至1971年8月)
刘兴邦(1971年8月至1972年10月)
滕元春(1972年11月至1977年6月)
刘思兴(1977年7月至1978年4月)
杜国钧(1978年4月至1980年8月)
锦县人民政府
(1980年8月至1993年11月)
县长:杜国钧(1980年8月至1981年10月)
韩永山(1982年2月至1984年1月
金殿玉(1984年1月1992年7月)
邴志刚(1992年7月至1993年11月)
凌海市人民政府
(1993年11月至今)
市长:邴志刚(1993年11月至1995年3月)
王书忠(1995年至今)
二、全宗的简要历史
该全宗档案的形成时间是1948年至1997年,共有档案2413 卷,其中永久档案1193卷,长期档案950卷。永久档案中,1948年2卷,1949年12卷,1950年12卷,1951年16卷,1952年18卷,1953年13卷,1954年22卷,1955年15卷,1956年25卷,1957年21卷,1958年79卷,1959年13卷,1960年17卷,1961年12卷,1962年24卷,1963年25卷,1964年29卷,1965年27卷,1966年25卷,1967年10卷,1968年82卷,1969年51卷,1970年16卷,1971年13卷,1972年9 卷,1973年19卷,1974年26卷,1975年13卷,1976年4卷,1977年12卷,1978年15卷,1979年26卷,1980年28卷,1981年20卷,1982年16卷,1983年24卷,1984年27卷,1985年88卷,1986年158卷,1987年42卷,1988年11卷,1989年17卷,1990年14卷,1991年15卷,1992年11卷,1993年17卷,1994年16卷,1995年15卷,1996年16卷,1997年5卷,长期档案中,1949年2 卷,1950年3 卷,1951年7 卷,1952年17卷,1953年11卷,1954年12卷,1955年14卷,1956年42卷,1957年14卷,1958年9 卷,1959年5 卷,1960年8 卷,1961年12卷,1962年7 卷,1963年18卷,1964年17卷,1965年16卷,1966年16卷,1967年23卷,1968年42卷,1969年50卷,1970年70卷,1971年15卷,1972年23卷,1973年19卷,1974年23卷,1975年10卷,1976年11卷,1977年12卷,1978年31卷,1979年22卷,1980年38卷,1981年29卷,1982年26卷,1983年26卷,1984年16卷,1985年31卷,1986年40卷,1987年41卷,1988年13卷,1989年10卷,1990年8 卷,1991年9 卷,1992年8卷, 1993年7 卷,1994年11卷,1995年17卷,1996年24卷,1997年15卷。该全宗是按保管期限--年度--组织机构分类法进行组卷,从1959年开始由立档单位陆续移交我馆,整理状况很好,并按顺序排列,已编制了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和革命历史文件资料目录。
三、档案内容介绍
(一)永久档案:
锦县人民政府(1949年至1955年)
(1)县政府常委会政务会议记录和总结报告。
(2)县政府财政总决算
(3)县政府关于干部任免、调整、提拔和处分的通知、通报。
(4)县政府关于人代会的总结报告、决议。
(5)县政府民政科关于民政工作的总结。
(6)县政府文教科关于教员任免、调动处分辞职、离职和学校设置、启用公章的批复通报。
(7)县政府人事科关于干部任免、撤销处分的决定。
锦县人民委员会(1955年至1968年)
(1)县人民委员会政务会议记录。
(2)县人委县长办公会议记录。
(3)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县人代会的报告、决议、讲话。
(4)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干部任免、处分和撤销处分的决定。
(5)县人民委员会关于机构设置、启用公章工资待遇和行政区划变动的通知。
(6)县人委统计科贸易统计报表和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表,农业生产年报表。
(7)县人民委员会党总支对右派分子的结论意见、处分决定与批复。
(8)县人委党组会议记录。
锦县革命委员会(1968年至1980年)
(1)县革委会全委会常委会议记录。
(2)关于各公社、镇、场和县直各系统成立革委会和调正革委会成员的批复。
(3)关于三级干部会议材料和有关总结报告通知。
(4)关于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总决算。
(5)县革委会办事组关于人民来信来访处理意见、调查报告、批复。
(7)县革委会关于各系统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三革”子女审批表。
(8)县革委会关于非正常死亡结论呈报表。
(9)县革委会关于摘帽纠错人员名单。
(11)县土地管理委员会关于征用土地的请示与批复。
锦县人民政府(1980年至1993年)
(1)县政府常务会议记录。
(2)县政府年度工作总结。
(3)县政府年度财政总决算。
(4)县政府计划会议材料。
(5)县政府关于调整机构、改变隶属关系的通知、批复。
(6)县政府关于启用公章、干部任免、职称评定的通知。
(7)县政府关于表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通报。
(8)县政府关于追认烈士、文物保护的请示、批复。
(9)县政府关于死亡事故处理报告的批复。
(10)县政府关于遭受灾害、对虾损失情况的报告。
(11)县政府关于锦县大凌河镇总体规划的报告、批复。
(12)县政府关于锦县、太和区区划界线议定书、交接书。
(13)县政府有关金城造纸厂接管锦县橡胶制品厂的协议书、报告、公证书、资金平衡表、职工名单、厂区图。
(14)县政府信访办关于上访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15)县建乡办公室关于对各公社建乡方案的批复、名册、统计表。
(16)县企业整顿办公室关于工业企业全面整顿工人的总结报告。
(17)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关于第三次人口普查工作的报告、总结、通知。
(18)县工业普查办公室关于企业核算管理、基础工作、整顿验收、评分标准。
(19)县工业普查办公室关于工业企业独立、非独立核算单位目录、汇总表。
(20)县工业普查办公室关于集体企业的销售收入利润和税金汇总表。
凌海市人民政府(1993年至1997年)
(1)凌海市政府常务会议记录。
(2)凌海市政府年度工作总结。
(3)凌海市年度财务总决算。
(4)凌海市政府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5)凌海市政府关于建立电视台的请示、批复。
(6)凌海市政府关于人民武装部的交接书。
(7)凌海市政府关于修建7.13纪念碑、追认张秀和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报告、批复。
(8)凌海市政府关于追认刘永洁、孙振平为烈士的请示报告、批复。
(9)凌海市政府关于山林火灾情况的通报。
(10)凌海市政府关于石粮大酒店被砸的情况报告。
(二)长期档案
(1)县政府关于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提案。
(2)县革委关于三级干部会议的记录、总结和发言稿。
(3)县革委会关于各系统先进代表登记表。
(4)县政府关于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简报。
(5)凌海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6)凌海市政府关于半年工作计划、总结。
(7)凌海市政府关于城镇规划、水利建设的通知。
(8)凌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9)凌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八大站建设、畜产品检疫工作的通知。
(10)凌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换届选举、科技年活动的通知。
(11)国务院关于资金管理、税收工作、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通知。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安居工程、社会保险的通知。
(13)省政府有关省长、副省长在专业会议上的讲话。
(14)省政府关于养老保险、残疾人事业的决定、通知。
(15)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抗旱防汛、大禹杯竞赛的方案、报告。
(16)锦州市政府关于征兵工作、拥军优属、转业安置的通知。
(三)短期档案
(1)省、市、县革委会关于政治拉练、农业学大寨、三秋大会战材料。
(2)县革委会关于县直各系统召开学习毛泽东思想讲用会的通知。
(3)县政府关于森林防火、保护候鸟的通告。
(4)县政府关于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的通知。
(5)县政府关于人代会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6)凌海市政府党组关于调整党组成员的请示。
(7)凌海市政府关于赴国外学习、考察、洽谈业务的请示。
(8)凌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换届选举、政绩考核的通知。
(9)国务院关于货币回笼、贷款分工的通知。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药品管理、狂犬病预防的通知。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林业责任书、棉花收购的通知。
(12)省政府关于粮食收购、外贸整顿的通知。
(1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治安、预防交通事故的报告、通知。
(14)市政府关于公费医疗、劳动就业的通知。
(15)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物价监督、药材管理的意见、报告、通知。 |